根据《长安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长大研〔2023〕115号)文件要求,经初试、专家推荐、资格审查、学院复试,现拟录取徐振飞等113位考生攻读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
现将拟录取名单按复试后的综合成绩公示如下,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学校反映。
公示期:2022年6月5日-6月19日。
联系电话: 029-82334775
另:拟增补国廷玉等25人以硕博连读方式、王琨以申请考核方式攻读我校2023年博士学位研究生。
请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硕博连读、直博生及本校应届生无需调档)于6月6-14日间凭个人有效证件来长安大学研招办领取调档函(南校区北院教学主楼316),外地考生可委托他人代领。
请各位考生务必及时领取调档函,档案要求7月30日前邮寄到研招办,档案不能及时提交的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