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长安大学2022年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我校2022年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材料审核结果及复试录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试名单
各招生领域组织专家对各位考生的成果性材料进行了初审,请所有通过初审进入复试的考生(附件1)于6月17日17:00前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行报名及缴费,未按时完成报名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二、复试时间和方式
1.时间(含资格审查、软硬件测试、远程线上复试等)
具体测试及复试时间由各学院参照以下时间执行:
远程线上复试时间:2022年6月18日上午12:00前
2.复试方式
复试采用远程线上复试方式进行考核:
1)复试使用腾讯会议或钉钉软件,具体平台选用由学院确定并指导考生提前安装上述软件并进行网络远程测试。
2)远程线上复试软硬件需要考生使用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
三、资格复审
复试期间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利用线上平台进行。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四比对”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查核验。
四、复试内容
复试采取差额复试,按照各招生领域招生计划的150%确定参加复试人数,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和学术水平的综合考查(含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
复试小组根据学科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学科背景、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的综合评价和全面考查。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的测试。复试成绩按100分制计。
五、录取
1.学院按照材料初审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
2.复试成绩不及格、体检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3.录取类别即为报考类别。不得更改。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由于本人原因无法及时提交定向培养协议书(附件2)的考生不予录取;
4.拟录取的考生需向报考学院提交攻读长安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书面保证,并承诺未被其他学校录取;不提交书面保证的和省上录取检查时发现被其他招生单位重复录取,均按自动放弃我校入学资格处理。
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2年6月16日
附件1:长安大学2022年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材料初审结果.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