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23年推荐选拔“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攻读学术型博士学位工作安排如下:
一、选拔范围
推荐选拔的学生基本条件要符合《长安大学选拔以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方式攻读博士学位实施办法》(附件1)中有关要求。
二、申请程序
1.硕士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长安大学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报名登记表》(附件2)或《长安大学以申请考核方式攻读博士学位报名登记表》(附件3)以及相关支撑材料;
2.硕博连读生申请资格由学院审核,申请考核生申请材料由学院初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复审,符合申请资格者,由各培养学院组织考核和复试;
3.复试后拟录取的考生4月24日后登陆学信网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信息简表;
4.复试后拟录取的考生提交报考2023年长安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时间安排
1.2023年4月12日前,报考考生资格初审和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和方式请关注各学院发布的有关信息或致电咨询;
2. 2023年4月24日~26日,拟录取考生登录学信网报名。
四、体检须知
1.体检医院:1、三级医院;2、长安大学校医院。考生自行选择;
2.体检要求:体检前不要进食,并将体检结果(含肝功化验单)送各学院。体检表从体检医院索取,体检表上必须贴本人近照并在照片上加盖医院骑缝章,体检结果有结论并有医院体检章,否则体检无效;
3.长安大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毕业体检并且合格者无需再次体检,体检不合格者需再次复查确认。
五、其他要求
1.无指导教师接收者不予录取;
2.考生报名材料统一交各学院,由学院统一上报研招办。
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3日
附件1-关于印发《长安大学选拔以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方式攻读博士学位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长安大学2023年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长安大学2023年申请考核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4-长安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