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核对象
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详细名单见附件)。
二、提交材料(满足其中之一即可)
1、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或相近的研究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被检索;
2、获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限人民政府奖)一等奖前5名或二等奖前3名或三等奖第1名;
3、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参加在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国家级科研项目;
4、对国家经济、行业发展等做出突出贡献。
三、提交时间
4月6日—10日(逾期不再补办相关业务)
四、提交方式
请在规定时间内将上述材料整理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yzban@chd.edu.cn,邮件主题为“报名号+姓名+联系方式”,审核通过人员名单见长安大学研招网后续通知,未进行资格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后续考试。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即行取消资格。
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