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2024年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24-01-21浏览:20747

一、培养目标

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旨在服务国家重大工程需求,面向企业(行业)工程实际,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培养具有相关工程技术领域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组织实施高水平工程技术项目等能力,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和工程精神的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为培养造就工程技术领军人才奠定基础。

二、招生方式

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实行“申请考核”和“硕博连读”。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及相关要求的体检标准;

3)须取得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

4)考生报考需所报考的导师及学院书面同意;

5)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军队相关规定办理。

(二)以申请考核方式报考

1)满足所有基本条件;

2)招收对象为校外在职人员和本校应届硕士研究生;

3)要求已取得硕士学位或在20249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4)在职人员应为科研院所、行业企业或管理部门从事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骨干人员,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主持或实质性参与交通运输领域重大、重点工程技术研究项目。依托在研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相关工程领域的重大、重点工程等项目报考的,可优先考核;

5)本校应届硕士研究生不得跨专业报考,同时需提前联系指导教师并由指导教师提出书面申请。

(三)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

1)满足所有基本条件;

2)招收对象为长安大学“非定向”硕士一、二年级在学硕士研究生;

3)所学专业同报考专业相近或相同,且须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工程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的工程背景和科研能力;

4)提前联系指导教师并由指导教师提出书面申请。

四、招生规模

我校2024年拟招收攻读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46名,各学院招生计划可在招生专业目录中查询。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五、专项计划

2024 年计划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先进技术专项”等,具体以教育部最终下达招生计划类型为准。

六、学制

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4年。

七、学习方式

我校招收的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八、报考类别及招生专业

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非定向就业”(无工作、非在职)考生,须将全部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入我校,档案未到的不予录取。毕业时纳入学校就业方案,按照学校研究生就业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在职人员报考时的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不转人事关系和档案,录取前须与我校和所在工作单位签订三方定向培养协议,毕业仍回原单位工作。

招生专业为“086100交通运输”。

九、材料提交

1)攻读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高级职称专家推荐信;

3)身份证复印件;

4)学位、学历证明材料:

 ①提供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和在读硕士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硕士《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5)科研成果(含已取得的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或专著等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认可);硕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考生自我评价等;

6)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的推荐书和同意报考的证明(包括实际工作年限、工作表现及承担或实质性参与重大、重点工程技术研究项目的证明、参与管理工程的工作情况等)。应届硕士研究生和硕博连读在学硕士研究生,须提供导师的指导申请(见附件1);

7)体检报告一份(有效期为一个月之内)。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医院要求为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前不要进食,体检表从体检医院索取,体检表上必须贴本人近照并在照片上加盖医院骑缝章,体检结果有结论并有医院体检章,否则体检无效。

8)提交时间2024310日至331,详细工作安排见各招生学院官网。

申请材料由学院初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复审,材料提交时间及方式由相关学院具体安排。

十、信息采集

网上采集时间:2024310日至331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选择主页面“博士网报”,注册学信网账号登陆报名(已注册学信网账号的,直接使用已有账号登陆)。准确录入相关数据及个人资料并在网上缴纳报名费,报名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

信息采集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采集前或采集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凡不按要求采集、误填、错填网报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个人报考信息应与户籍、学历、学籍信息完全一致)而造成后续不能正常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一、考核及录取

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参见本年度“长安大学推荐选拔“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攻读博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以“申请考核”方式报考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按照“考生申请、单位及专家推荐、学校组织考核”的方式进行。为确保选拔公平、公正、公开,学校成立考核专家组,负责材料初审及复试考核:

(一)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筛选确定进入复试考核的候选人。

(二)复试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考核专家组对申请人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综合考察。复试考核具体时间安排关注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三)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复试考核结果、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察结果、体检结果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予以公示。

十二、奖助学金及费用

1.学费

非定向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为10000 /学年。定向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为16500/学年。如有调整,以当年陕西省发改委核准的金额为准。

2.住宿费

住宿费按学年收取。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不提供住宿。

3.奖助学金

我校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资助项目、“三助一辅”岗位、国家助学贷款等制度,激励博士生潜心科研。

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15000元;学业奖学金一等每年18000元、二等每年12000元(具体发放标准和评选办法以长安大学有关文件为准)。

录取类别为定向的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不享受任何奖助政策。

十三、联系方式

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chd.edu.cn/

研招办邮箱:yzban@chd.edu.cn

电话:(02982334323

邮政编码:710064

通讯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