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考生线下集中提交材料与审核的通知

发布者:王建东发布时间:2024-10-12浏览次数:2585

各位相关考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陕试研招〔20245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整体安排,现针对部分考生开展线下集中提交材料与审核的工作。

一、考生范围

1.报考我校(招生单位代码:10710)非主观原因导致的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的学籍或学历校验不通过的考生。

2.拟报考我校(招生单位代码:10710)单独命题入学考试的考生。

3.非陕户籍不含考试科目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的考生申请我校(考点代码:6133)考点的考生(含长安大学的见习岗位学生与科研助理)。

二、提交材料

1.学历学籍校验不通过的考生:报名信息简表、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认证报告、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身份户籍等相关证明材料,境外学历考生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自考本科考生提供成绩单等相关证明材料。

学籍校验未通过的原因有很多种,请各位考生仔细检查毕业证书编号、学位证书编号等有关信息是否填写准确,且授予时间应与学信网时间一致,因学校改名不能通过校验的,毕业院校选择其他,手工填入毕业证毕业院校名称,我校仅办理非个人原因导致的学历校验不通过考生。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常见情况

常见情况

()验方法

线上信息修改、完善后再次校验

毕业院校更名

线上校验:将毕业院校选为其他,填写为毕业证上的院校名字

信息填写错误

(包括毕业年月错误、证书编号错误等)

线上校验:仔细检查信息后重新填写,信息可与学信网的学历、学位信息进行比对,可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

线下校验

海外高校毕业生

线下核验:报名信息简表+身份证+()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须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本人更名

线下核验:报名信息简表+户口本+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考生身份证号变更

线下核验:报名信息简表+公安机关的制式变更证明+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自考考生、网络教育本科考生

提供加盖公章的在学成绩单+报名信息简表

2.单独命题入学的考生:①长安大学单独命题入学考试资格审查表;②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含专家职称证书复印件);③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复印件或业务骨干证明材料;④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⑤学历、学位证书(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⑥其他证明或支撑材料。

单独命题入学的考生提交材料后,我校将集中进行资格审查和专家评审,经专家评审通过和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可报名,否则报名无效,资格审查表右下角长安大学意见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填写,考生无需填写。

3.非陕户籍申请我校考点的考生不含考试科目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的考生:报名信息简表、陕西境内社保卡(并在提交材料时可网上查询交费记录)、劳动合同、工作证明、工资条(近六个月)、身份证的复印件及原件,以上材料务必齐全否则不予通过。

4.长安大学见习岗位考生与科研助理:报名信息简表、见习合同或所在单位提供的工作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三、提交方式

现场提交(如本人无法到场的,可委托他人提交,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委托书无固定格式,说明委托事项即可)

四、提交时间

10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五、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长安大学本部北院教学主楼315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方式:029-82334323



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4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