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考点(6133)关于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物品存放的通知

时间:2024-12-06浏览:10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及我校考点相关要求,现将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物品存放说明如下:

一、物品携带要求

(一)不允许考生携带手机(含各种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计算器、手表、耳机、智能眼镜、水杯(含瓶装水)、饮料、食物、除准考证外的文字材料、橡皮(考点为各位考生统一提供)等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二)不建议考生携带磁卡、金属手镯、戒指、项链、大串钥匙、金属眼镜盒、金属尺子等物品,尽量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发卡等;

(三)允许考生携带必要文具(涂卡铅笔、中性笔、碳素笔等)、其他准考证允许携带的文具、图板(设计类)等文具;

(四)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二、物品存放及领取

(一)存放时根据考场区域找到指定帐篷区域,就近存包,以免造成拥堵;

(二)在指定区域存放时,存放区包(等大件物品)按照存放序号依次摆放于帐篷内地面,提供统一袋子存放手机(等小件物品)装入其中放置于框内;

(三)考生领取物品寄存卡,并将寄存卡正联(存)贴于物品或手机袋子上,副联(取)贴于准考证背面,以便领取和存放;

(四)领取时考生凭寄存卡号领取个人物品。

物品存放流程


物品取回流程

三、特别提醒

(一)携带无关物品进入考区的考生将按照教育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严肃处理;

(二)建议本校应届考生将手机等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存放在宿舍中,减少物品存放环节;

(三)建议校外考生尽量少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如确需携带的,尽量采用小包收纳方式存放至指定地点;

(四)存放物品时请有序排队,保持秩序。




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4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