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2025年交通运输领域卓越领军人才工程博士专项招生实施细则

发布者:张延成发布时间:2025-02-20浏览次数:3280

一、学院简介

长安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成立于202312月,是学校深化产教融合,培育创新人才的重要举措。学校以培养造就一批国家重大战略急需高层次卓越工程师为目标,旨在立足自身优势,突出培养特色,联合行业头部企业积极探索产教融合培养新机制和新路径,打造新时代交通运输领域工程人才培养新范式。

为主动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培育爱党报国、敬业奉献、具有突出技术创新能力、善于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卓越工程师,我校将于2025年开展交通运输领域卓越领军人才工程博士专项招生工作。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为“086100交通运输”。

本专项招生计划列入卓越工程师学院,培养牵头学院包括公路学院、汽车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和运输工程学院。2025年专项计划招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54人,在“交通基础设施工程”“载运工具与交通安全工程”“智慧交通信息与控制工程”“交通运输系统工程”4个重点领域方向分别招收316710名。

三、招生方式

本专项主要面向国家重点行业、企业从事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骨干人员开展,采用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进行选拔。

四、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及相关要求的体检标准。

3.须取得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

4.考生报考需所报考的导师书面同意。

(二)具体要求

1.满足所有基本条件。

2.考生应为科研院所、行业企业或管理部门从事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骨干人员,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主持或实质性参与报考专业领域重大、重点工程技术研究项目。依托在研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相关工程领域的重大、重点工程等项目报考的,可优先考核。

3.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并取得硕士学位证书的人员。其中,获国(境)外学历学位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具有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具有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需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截止到202591日)并具有副高级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有6门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成绩(由学习课程的院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

3)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在国内外高水平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或相近的研究论文2篇及以上,会议论文、摘要、短评报道等除外;②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骨干完成国家重大项目或省部级重大工程项目,相关成果通过正式鉴定,并获两项及以上厅局级奖项;③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3);④参与起草并被颁布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⑤获批1项以上的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排名前2名)且至少有一项进行转化应用;⑥获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限人民政府奖)一等奖前5名或二等奖前3名或三等奖第1名。

4)长安大学职工和跨学科门类的考生不允许以同等学力报考。

5.《长安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其他报考基本条件。

五、资格审查和材料审核

(一)申请材料提交

1.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需在415日报名结束前向卓越工程师学院提交以下材料,逾期或所交材料不全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2.申请材料请按照纸质正常大小扫描成PDF版,按照申请材料清单编号顺序整理成册,并做封面列出材料清单列表,以备查验勾选。电子版发送至zgxybgs@chd.edu.cn,纸质版用长尾夹夹起,放在文件袋中。文件袋注明考生姓名和报考导师姓名。

3.考生可通过顺丰快递将纸质版材料邮寄至卓越工程师学院。

收件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尚耕路长安大学北校区-北辰楼219

收 件 人:卓越工程师学院专项办公室(刘老师),

联系电话:029-61105578

4.考生提供材料务必真实准确,考生须提供的申请材料清单及排列顺序如下: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2025年3月25日-4月15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完成报名后下载《报名信息简表》,盖章签名);

2)《长安大学普通招考攻读博士学位审批表》;

3)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信;

4)硕士研究生学习阶段的成绩单(学习单位或档案所在单位盖章);

5)学位、学历证明材料:

 ①提供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

 ②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6)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不含二级甲等医院)或长安大学医院的体检报告(有效期一个月)。

7)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

8)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出版专著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9)自我评价及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

10)硕士学位论文

11)本细则第四条“申请条件”中规定的其他支撑材料。

5.申请者请加入卓越工程师学院2025博士普通招生工作群,qq群号:1028095461

(二)材料审核

卓越工程师学院组织各牵头培养牵头学院和企业专家成立材料评议专家组,根据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对其基本素质、科研潜力和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审,并给出材料评审成绩(满分100分)。材料评审成绩由学习经历(含学业成绩)、科研情况、学术水平、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推荐信构等成。

六、考核及录取

(一)考核

卓越工程师学院组织各牵头培养牵头学院和企业专家成立复试专家组进行复试,复试包括对考生思想道德品质、专业素养、外语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等方面的综合考查,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规范并发挥导师在选拔录取中的作用,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满分100分)由外国语考核成绩和专业能力综合考查成绩构成。

(二)录取

1.综合成绩:考生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由材料评审成绩(占比60%)和复试成绩(占比40%)构成。

2.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考虑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察结果、申请材料、体检结果,综合考虑具体招生情况和培养条件,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择优确定拟定人选并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考核者;

2)各考核部分单项成绩低于60分者;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提供不实报考材料,弄虚作假者;

6)存在其他违规违纪情况者。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尚耘路长安大学北校区-北辰楼219室(卓越工程师学院专项办公室)

联 系 人:刘老师

电    话:029-61105578

邮    箱:zgxybgs@chd.edu.cn


长安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

2025220


附件1:长安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xlsx

附件2:长安大学普通招考攻读博士学位审批表(2025年).docx

附件3:长安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docx

附件4:卓越工程师学院2025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