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研究生招生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以及学校《长安大学选拔以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普通招考方式攻读博士学位实施办法(修订)》(长大研〔2024〕221号)等文件精神的要求,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安排
地点:各学院
二、招生人数及复试比例
招生人数:各学院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简章公布的招生计划,在此基础上可根据实际需求调整。硕博连读招生方式录取人数不低于本学科专业招生总人数的70%。
复试比例:普通招考(申请—考核)考生的复试比例,可根据考核(考试、材料评议、专业考核、实践技能操作)成绩排名,不低于招生人数的130%确定复试名单(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报考人数复试),拟招人数小于5人的学科专业可差额1人确定本学科专业的复试名单。
三、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对考生思想政治考查和综合面试考查。
1.思想政治考查
各学院要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博士研究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认真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综合面试考查
复试综合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外国语听说能力,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其他专业相关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个性心理特征,意志品质等。每位专家独立按百分制评判打分并填写复试综合面试评分表。学院根据招生学科专业需求和实际报考情况成立若干复试小组进行综合素质考核,各复试小组复试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对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复试中任何科目成绩不及格(即达不到满分的60%)一律不予录取。
复试小组要确保复试阶段的面试时间和面试质量,要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复试小组认为需进一步考查时,可再次安排复试。
四、录取
各学院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一)硕博连读
按照学位课平均成绩(满分100分,占60%)及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占40%)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学位课成绩*0.6+复试成绩*0.4),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直至完成招生计划。
(二)普通招考(申请—考核)
按照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占60%)及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占40%)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考核成绩*0.6+复试成绩*0.4),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直至完成招生计划。
根据招生计划,将所有参加复试考生按照考试方式、综合成绩、分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由高到低填报综合成绩排序表,择优确定拟录取人选并公示。
五、导师选择
各学院通过官方网站公布指导教师基本情况,指导教师和考生双向选择。
六、违规处理
1.对在研究生招生录取过程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相关人员,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2.对在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教师及工作人员,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3.招生工作中,严禁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4.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各学院的录取工作进行巡视、检查,督促各学院规范开展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长安大学
2025年5月8日